罗城县通报2起党员酒驾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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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八联村党总支部党员龙兴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8月23日,龙兴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X865线1公里处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71.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给予其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2021年11月23日,龙兴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纳翁乡民族村党总支部党员赵文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1月19日,赵文军饮酒后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在行至G357线1569公里处,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67.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给予其罚款1550元、扣留机动车行政处罚。2021年5月20日,赵文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城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230/gxjjw61cd87b7-1665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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