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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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宾区鱼种场平西分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至2020年1月期间,兴宾区鱼种场平西分场以发放冬季作业烤火费、夏季高温补贴、劳保费、职工职务费、年终一次性奖金为名,违规给在职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共计45.6562万元。2021年12月,原场长郑恒、副场长兼出纳黄明杰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兴宾区双高”办虚套资金用于单位违规接待等支出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兴宾区双高”办通过虚列双高”会议费的方式套取资金共计11.578万元用于单位违规接待等支出。时任双高”办副主任谭庆社作为直接经办人,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12月,谭庆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兴宾区小平阳中心卫生院原公卫科科长毛正毅、原公卫组组长丁秋丽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权力的宴请、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8月,小平阳中心卫生院原公卫科科长毛正毅、原公卫组组长丁秋丽应邀前往山东博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参观考察,考察期间到当地景点旅游、住宿、餐费等共计6695.1元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1年6月,毛正毅、丁秋丽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105/gxjjw61d575b4-1667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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