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偃师区:预警防控式以案促改“治未病”
“大家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时刻提醒自己要严守底线,不踩红线。”12月28日,洛阳市偃师区政协机关召开以案促改工作会议,通报了洛阳市纪委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分析了发案原因,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警示预防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偃师区纪委监委把以案促改作为强化“治未病”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把“未病”当做“有病”防,从国家、省、市同行业同领域选取典型案例,开展预警防控式以案促改,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及早堵塞制度漏洞,使问题“未有形而除之”。
“截至目前,共查找廉政风险点4个,制定16项防控措施,修订了15项工作制度,新建了《洛阳市偃师区司法局关于禁止司法行政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此前,针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违规参与经商、违规办企业等突出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有针对性地选取同类案例,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区司法局以案为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堵塞风险漏洞。
“开展预警防控式以案促改能够使更多的干部受到警醒,有针对性地‘治未病’、筑防线,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延武说。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发挥以案促改在“治未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区各单位党委(组)主动履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通过运用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强化提醒作用,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真正让“不想腐”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张晓炎)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yacg/jcdt/article5393773f235845d3aa3275b82e1866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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