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紧盯“三资”管理 规范“小微权力”
“纪委的同志可真是明察秋毫!现在我们村水库水面的租金由每年一万五千元涨到六万多元,如果租出去五年,就能给村里增加二十多万元的集体收入。”郎溪县新发镇某村村民张某站在村务公开栏前,一边认真浏览公示内容,一边高兴地说道。
根据该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新发镇纪委工作人员在该村开展农村“三资”领域督查走访时,听到有部分群众反映村里水库水面租金过低的问题。
“水库承包款太低,我觉得不太合理!”“承包人这几年缴纳的承包款很少!”……
带着疑问,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深入细致地了解情况,通过调取承包合同、村委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真相很快便水落石出。镇纪委对相关村干部平日对水库承包不管不问等不作为问题进行了处理。同时,在镇纪委的指导下,该村将水库水面重新公开招标,租金由原来的每年一万五千元增长到六万一千六百元,给村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农村“三资”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提升年活动,为提升基层治理质效、助推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据悉,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各乡镇对辖区内“三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组级资产、资源发包较多、有征地拆迁补偿或其他类型补偿的村民组,查看村民组能否做到重要事项定期公开、是否建立组级账目、资产和资源发包是否规范、集体资金分配或使用是否规范等。截至目前,共发现合同发包不规范问题12个,组级资产管理方面问题23个。
针对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情况,县纪委监委注重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出台组级“三资”监管制度文件,并完善“三资”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农村“三资”监管规范化、制度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加大对‘三资’使用的监管力度,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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