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聚焦巡察全过程 加强“巡纪贯通”
本轮巡察共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7次,与被巡察单位干部谈话50人次,发现问题30个,收到信访件1件,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1份。”12月14日,融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向县委专题汇报十五届融安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
近年来,融安县积极探索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机制,推进 四个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巡前信息沟通机制、巡中协调联动机制和巡后联合督办机制,推动形成贯穿巡察全过程的制度闭环,实现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助推各项监督提质增效。
这个单位今年工程项目比较多,大家可以将巡察的重点放在这方面......”在县委巡察工作推进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建议。
为进一步聚焦重点问题,每次开展巡察前,县委巡察办牵头召集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碰头会,系统了解、分析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信访重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重点情况,为巡察单位进行初步画像”。通过三方研判,列出个性化清单,实现精准巡察。十四届县委巡察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向县委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信访举报、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等信息180多条。
在今年一轮专项巡察中,巡察组发现某局7名干部,甚至包括局领导在内,多次以到下属企业指导工作为理由,在下属企业报销大额差旅费,巡察组发现问题可能涉嫌违纪,通过巡察办提请县纪委监委给予支持,经对被巡察单位的相关问题线索的深入核实,认定该局7名干部涉嫌违反廉洁纪律被立案调查。
该县在巡察过程中突出边巡边改,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县委巡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会商处置制度》,对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线索,改进移交方式,将原来巡后集中移交改为边巡边交,边巡边查,以线索的快速处置凸显巡察震慑效果。同时,及时向被巡察单位通报案件情况,提出开展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放大监督效应。在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过程中,县委巡察组将涉及的2条问题线索向纪委监委进行移交,均得到了及时处置,提升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度。
针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该县建立巡后联合督办机制,紧盯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将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的同时,通过巡纪协作,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研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生态情况,督促被巡察单位深究问题发生根源,进一步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十四届县委巡察以来,共督促68个单位建章立制341项,有效堵塞制度漏洞。(融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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