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派驻监督
12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针对被监督单位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佀海 摄
政治监督是以“两个维护”为“纲”和“魂”,以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为着力点,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等的监督,旨在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防范风险。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党和国家政治架构与组织体系中处于中枢位置,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是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第一棒”。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监督,指出“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要求“不断擦亮监督‘探头’”。对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派驻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两个大局”,聚焦“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紧盯“关键少数”,结合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1
深刻认识派驻机构
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意义
从百年党史看,强化政治监督始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使命。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要经验,是我们党历经百年风霜雪雨,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始终担负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职责使命。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对监督工作作了19处规定,这些内容也明确了在监督工作中纪检机关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了政治监督的内核和精神,凸显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派驻机构“一出生就带着政治监督的基因和使命”。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规定派驻监督制度,就是要维护党章、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加强党的集中统一和反对分散主义。1978年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后,党的十二大党章规定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中央纪委于1983年下发文件明确派驻机构职责任务,其中首要的就是协同党委检查驻在部门和系统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党中央明确要求,派驻机构要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权威。2018年10月,党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基本原则的第一条就是坚持政治监督,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派驻机构改革全过程,使派驻机构更好履行政治监督职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落实”,推动派驻机构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为政治监督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治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强调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行动统一;抓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根本是要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风险,使全党自觉而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时时刻刻向党中央看齐,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要抓住关键少数,破除一把手监督难题;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监督;政治监督要在4个方面着力,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阐明了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目标要求,体现了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精准把握。
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地位作用看,推动派驻机构强化政治监督意义尤为重大。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推动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领导机关,政治上必须过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政治生态不断向上向好,但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仍然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出问题危害很大,属心腹之患而非皮癣之忧,小毛病不治久而久之也可能引发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派驻机构要牢记使命,找准职能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盯住这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司局级以上干部,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和全局高度强化政治监督,推动派驻机构准确把握中央和国家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派驻监督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督促中央和国家机关带头践行“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更好地从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出发作决策、抓工作、促改革,持续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
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政治监督的实践成效
十九届中央纪委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派驻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组按照中央纪委常委会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强化政治监督,在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职能职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治监督意识日益增强。派驻机构立足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开展政治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紧盯“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动跟进、靠前监督,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查处案件。
政治监督重点更加突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政治监督重点越来越清晰。一是紧盯主体责任,抓住关键“人”。通过谈心谈话、专题会商等方式,压紧压实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经常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交换意见、通报情况。二是紧盯职能职责,抓住关键“事”。围绕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促进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等重点工作,持续强化监督。三是紧盯权力运行,抓住关键“点”。主动把监督融入治理之中,紧密结合中央和国家机关权力运行特点,以及对下领导、条线指导或垂直管理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政治监督机制逐步健全。着力加强政治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政治监督威慑力不断强化。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制度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印发协作配合指导意见、措施使用管理办法、派驻机构考核办法、重要情况报告办法等制度规定,为开展政治监督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健全贯通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贯通协同方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会同派驻机构、地方纪委监委探索形成并巩固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监督效能不断提升。在对外贯通协同方面,与被监督单位综合行政部门、内部巡视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机关纪委等建立沟通机制,互通情况、共享信息,加强对机关纪委督促指导,联合开展线索核查、查办案件工作。三是推动政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派驻机构普遍建立报告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问题、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从严管党治党及本人党风廉政情况等“四项报告制度”,完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四项工作机制”,围绕谈心谈话、监督调研、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制定配套制度,政治监督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政治监督方式方法不断丰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结合职能职责,适应形势任务需要,积极探索创新、丰富完善政治监督方式方法。一是持续深化日常监督。坚持把讲政治、讲党性贯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全过程各方面,优先办理涉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严把选人用人关特别是政治关。通过列席会议、督促督办、调研检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被监督单位履职尽责。用好追责问责、执纪执法等方式,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二是靶向开展专项监督。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开展集中整治或专项治理,先后组织或参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任务。三是积极实践嵌入式监督。针对基础薄弱、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驻点调研、嵌入监督,深入了解掌握政治生态状况,找准问题症结,精准进行政治画像,有针对性地推动整改。四是稳妥探索信息化监督。接入被监督单位信息化平台,建立监督对象基础信息系统,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帮助发现问题。
政治监督成效明显。通过扎实开展政治监督,监督治理效能不断释放,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夯实。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方面,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主动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政治监督,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与党组(党委)书记沟通基本实现常态化、机制化,“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良好态势初步形成。在审查调查方面,坚持把审查调查作为政治监督有力手段,特别是通过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强化政治监督有效性。在落实“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方面,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带动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逐步好转。在纠治“四风”方面,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派驻机构理论水平、政治能力与推进政治监督的要求、承担的职责使命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政治监督的内涵和方式认识不够到位、把握不够精准。有的对政治监督思考不深,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理论研究不够。有的没有找准政治监督和日常工作的结合点,不善于透过业务看政治。二是政治监督工作不够深入聚焦,对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监督仍存在畏难情绪,面上监督较多,具体人和事的监督偏少。三是在统筹推动发挥系统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方面机制不够健全,横向贯通协同不足、纵向信息传递不畅,一些管理体制较为复杂的单位特别是垂管单位,内部监督不到位不到底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四是政治监督方式方法仍需改进。有的陷入被监督单位具体业务之中,把政治监督当成业务监管,甚至越位过界、包办代替。有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看台账多、看效果少,对贯彻落实中的偏差看得不够清、抓得不够准。有的推动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专题会商会后,督促党组(党委)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3
强化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政治监督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强化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政治监督,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监督对象上紧盯“关键少数”,在监督内容上聚焦“国之大者”,在监督合力上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在建立健全具体化常态化监督制度机制上下功夫。聚焦政治监督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闭环监督机制。督促党组(党委)向派驻机构通报重要指示批示总体数量、涉及工作和贯彻落实等情况,完善台账,对账销号,形成闭环。二是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动态跟踪、定期梳理,对于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加强联系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对被监督单位各类“活”情况的交流,共同绘制政治生态“全景图”,为做好政治监督提供依据和参考。四是研究制定关于强化政治监督的制度文件。对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的实践经验进行规律性总结,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政治监督理论和实践不断完善、深化和发展。
在做实做细对“关键少数”监督上下功夫。认真贯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要求,推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围绕遵守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一把手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对党组(党委)的监督。重点监督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注重发现和解决普遍性问题。三是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民主生活会督导、信访举报分析研判、问题督办等方式,重点监督党内政治生活开展、问题整改、选人用人等情况。
在积极探索务实管用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坚持守正创新相结合,完善方式方法,增强政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深化运用专题会商机制。坚持定期会商和及时会商相结合,与党组(党委)集体会商和与相关分管负责同志小范围会商相结合,研究解决部门、行业和系统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会商质效。二是强化政治思维。研判问题线索首先从政治上审视,查办案件首先从政治问题查起,注重精准发现和解决问题背后的政治风险和政治危害。三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完善“室组”信息互通、联合研判机制,共同研究问题,强化跟踪问效,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四是把讲政治贯穿民主生活会监督全过程。严把思想认识关、材料审核关、个别谈话关、批评团结关和整改落实关,推动被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五是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针对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既和风细雨,又见人见事、红脸出汗,通过谈心谈话提高政治觉悟。
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上下功夫。发挥派驻机构身处“四项监督”汇聚点的优势,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一是健全“室组”联动监督机制。强化系统观念,加强对派驻机构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室做好联系指导和协调服务,派驻机构主动请示报告有关事项,推动“室组”联动监督由“物理结合”向“化学反应”转变。二是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制度建设和能力培养,建立相对稳定的办案对接机制,提高“室组地”联合办案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三是推动派驻机构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同联动。重点提高与中央巡视组和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组织人事、内部巡视、财务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水平。四是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督促驻垂管单位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内设纪检机构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治监督体系。
在发挥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作用上下功夫。强化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责任意识、担当精神,督促其带头忠诚履职尽责。一是推动全面履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被监督单位职能职责,统筹谋划推进政治监督工作。管好用好纪检监察权,坚持组织授权、体现组织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监督权。二是加强请示报告。督促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执行重要情况报告办法,及时、全面、准确向委机关报告有关事项;定期向分管委领导报告开展政治监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监督中发现的重要情况。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压实派驻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抓班子带队伍责任,推动完善组内干部培养锻炼、轮岗使用机制,把政治监督纳入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12/09/content_868509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