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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深入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日前,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举行委员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进行细致研读。

  “《条例》系统总结了监察领域现有的有效规范,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处置、移送审查起诉等监察工作各环节程序要求作出细化规定,满足了实际工作所需。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的理念。”地区纪委委员、监委委员王成说道。

  据了解,《条例》一经公布,就在该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中引起强烈反响。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深刻接受最严格的监督约束,该地区纪委监委及时组织学习贯彻,第一时间在地区纪委委员会、机关集体学习会上安排专题学习,并列入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通过地区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纪检监察干部推送《条例》全文以及相关访谈和权威解读,要求全地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

  连日来,该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迅速分类别、分层次对《条例》进行学习,通过媒体、单位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主旨意义。大家纷纷表示,要主动学深悟透,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条例》是国家监委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与我们的监察调查工作环环相扣……”温宿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结合每月案管系统录入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全县审理干部对《条例》进行了集体学习。

  温宿县托甫汗镇审理干部曹斌国说:“条例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审理、处置、移送审查起诉等监察工作各环节程序要求作出细化规定,为我们今后的执调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阿克苏市纪委监委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等方式进行了全文学习。

  阿克苏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郎俊峰表示:“我们将结合本职工作,在纠‘四风’、树新风的道路上,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明察暗访等各项监督措施,织密‘监督网’,精准监督‘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以实际成效接受群众的检验,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拥护。”

  “《条例》进一步明晰监察职责边界和措施使用规范,给纪检监察干部套上‘紧箍咒’能够促进监察机关依法充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阿克苏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李明山说道。

  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驻行署办纪检监察组结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组织纪检监察组干部分别从监察对象的范围、监察机关调查范围、监察程序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研讨学习。

  驻行署办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定平深有感触地说:“《条例》通篇贯彻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的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做到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下一步,该地区纪委监委将结合开展全员培训,把《条例》纳入学习课程。同时,借助季度案件评查、季度例会等时机,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持续深化对《条例》的学习,推动全地区纪检监察干部练内功、强本领,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阿克苏地区纪委监委陈丽英︱责任编辑代光辉)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54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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