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重点案件攻坚 推动问题线索清零甘肃做深常态化惩腐打伞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纪委监委获悉,今年1至10月,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6起,处理37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纪委监委持续优化领导机制、组织架构、部门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开展常态化“惩腐打伞”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出台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工作意见,明确责任落实、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监督重点和10大重点监督领域,提出10项监督措施和5项工作要求。
“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工作意见是我们在认真总结三年专项斗争经验、深刻把握‘惩腐打伞’内在规律和发展趋势基础上制定的,为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搭建了制度框架。”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甘肃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工作办法,优化信息通报、线索双向移交等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协同高效的合作体系。在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工作意见基础上,聚焦“村霸”防范和整治,研究起草细化监督意见,提出具体举措,力求从点上深化常态化“惩腐打伞”。
根据扫黑除恶形势任务变化,甘肃省纪委监委及时调整监督重点,先后下发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和“惩腐打伞”重点工作通知、做实“五项攻坚行动”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监督和“惩腐打伞”纵深发展通知,就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线索“清零”、督导检查、宣传报道等任务进一步优化安排部署。
扫黑除恶转入常态化,绝不意味着“惩腐打伞”力度减弱。甘肃省纪委监委坚持专项斗争期间行之有效的做法,切实把涉黑涉恶案件背后隐藏较深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挖出来、铲干净。常态化“清零”线索,每月梳理未办结涉黑涉恶“腐伞渎”问题线索情况,及时提示提醒,按照“增量随时发现随时办结”标准,对新增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统筹调配力量,限期办结。跟进式核查评查,同步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集团、恶势力团伙3类案件进行核查,对首次核查没有发现问题的3类案件,滚动式上提一级“过筛”评查,评查发现问题的,采取异地交叉、提级查办等方式重新核查,确保查深查透。同时,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线索和案件大起底,已审查线索和案件70件。
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做好“后半篇文章”。甘肃省纪委监委结合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反馈指出问题,一体推动扫黑除恶斗争监督、巡视反馈“惩腐打伞”问题整改。通报曝光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定期公开发布警示材料,扩大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覆盖面。开展实名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回头看”,对已查结的实名举报线索,办理结果逐件反馈。
“我们将持续抓好线索‘清零’、重点案件攻坚、督导指导等工作,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将采取督促办案单位加快未办结问题线索办理进度、组织召开重点案件办理推进会、成立督导组赴各市州和省级部门督导指导、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等措施,不断取得常态化“惩腐打伞”新成效。
《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27日第2版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4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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