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晴隆:打出“巡察+N”组合拳 提升监督效能
“在巡察工作中,半个月不到的时间帮助贫困户追回4.4万余元食用菌销售款;移交核实某镇村干部合力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依法依规处理3人……”近日,黔西南州晴隆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人在汇报工作时如此说道。
今年以来,县委巡察机构按照“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整合监督力量,发挥互补优势,建立巡察机构与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采取“巡察+派驻”“巡察+信访”“巡察+案管”“巡察+党风政风”立体监督模式,打出“巡察+N”组合拳,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监督,精准执纪,将巡察监督与备案监督、派驻监督、协同监督、村务监督等监督方式有效结合起来,与执纪执法机关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手段互补、力量互助、疑难会商、资源共享、成果共用等工作联动机制,以有力监督推动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
为有效抓好整改落实,县委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聚焦“巡察前分析研判问题、巡察中查找核实问题、巡察后复盘总结问题”,编发《晴隆县委巡察发现典型问题汇编》100余本,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照巡察发现的73个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该县共巡察11个单位10个村(社区)党组织,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99个,发现问题线索4条。
“巡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让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围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直击“病灶”、直达“堵点”,持续发挥好巡察“探照灯”作用,照亮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晴隆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sxc/bjxsxc/xcgz_1/202112/t20211201_71848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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