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律教育 >正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如实报告个人事项 做好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召开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培训会,对应及时报告的19类个人事项进行详细辅导,明确2021年事项填报工作具体要求。

  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明确提出“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其中忠诚是第一位的,对党忠诚是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是对党忠诚最直接、最基本的表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如实报告,扎实做好本次事项报告工作。

  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领导干部个人,作为事项申报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逐条对照梳理,明确理解政策规定,全面如实填报内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三是要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在这次申报工作中出现瞒报漏报情况的,从严从重处理,不论情节轻重,一律点名通报批评,根据问题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处分。要严守保密纪律。个人事项报告工作涉密内容较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知悉范围。对不遵守保密纪律的,一并从严追究责任。(文/高健哲 责编/郭毅)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12/t20211202_761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首发集团:坚持学史力行 推广部署“1+3”基层监督工作法

下一篇: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州:纪检监察干部热议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