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违纪】是亡羊补牢还是错上加错?
2015至2018年间,时任平阳县鳌江镇福山村党支部书记蔡祖静,未认真核实被征地农民林某实际被征土地面积,仅依据土地承包证,从而多算了征地面积并多发了征地款。事后为了弥补多发的征地款,蔡祖静在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的情况下,召集村两委提议将多算面积的土地带征(一块土地中在征收划线外的零星土地因征地切割后无法耕作,便由建设单位一并征收),给国家带来损失,并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蔡祖静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鳌江镇因新纪元学校新校区建设需要,征用福山村部分土地。时任福山村党支部书记蔡祖静在召开村两委会议时提议,以被征地农民承包证面积为准发放征地款。之后,蔡祖静在未认真核实的情况下,以被征地农民林某承包证上1.11亩的面积,向林某发放了征地款。
2018年,福山村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发现林某只有0.51亩土地在新纪元学校新校区征地范围内,即林某多领取了0.6亩土地的征地款。
发现问题后,蔡祖静找到林某,要求其退还多领取的征地款。林某表示钱已经用掉了,家庭经济情况也不好,无法退还多领取的19.2万元,提出由村里把剩余的0.6亩土地一起带征的要求。
“钱已经拿不回来了,总要拿点东西回来填补窟窿。”错误已经酿成,为了弥补多发征地款的错误,蔡祖静召集村两委,提议由村集体带征林某的0.6亩土地。为了图方便,掩盖自己的错误,村两委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就执行了该决定,损害了国家利益。2020年11月,蔡祖静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鳌江镇纪委对村监会主任胡永盛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组织作深刻的书面检讨;对福山村村两委予以通报批评。
违纪者反省
当时在发放征地款的时候,贪图方便以承包证面积为准,没有认真核实,直接就把征地款支付给了村民,发现问题后,为了弥补这个错误,又犯了另一个错误,我真是昏了头,我对自己工作不负责感到十分后悔!
执纪者说
该案例告诫广大村干部,在行使村级权力的过程中要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要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把法规制度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0/12/15/0328436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