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年11月19日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在石家庄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省纪委委员47人,列席2人。
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昌林讲话。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同意将报告提请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
全会认为,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全会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工作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11/19/content_86709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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