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芬河:优化考评机制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为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纪委监委以量化考评为抓手,激活“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推动派驻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突出精准性可量化、操作性强的原则,出台纪检监察工作考评办法,将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纳入考核范围,同步实施。结合工作实际,以日常考评为主、年底集中考核为辅,日常考评作为量化打分的重要依据,客观公正分析评价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每季度由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听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考评方案中重点目标30分、日常工作40分、综合评价30分,正向激励采取加分方式,加分上限为20分,负向约束采取扣分方式,减分上限为10分。对27项具体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实现了常规动作与自选动作差异化绩效考核,既突出日常工作的共性指标,又优化个性指标,鼓励创新,有效激励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市纪委监委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
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考、用”结合的评价机制,重点解决怎么考、怎么用的问题。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针对考评工作中发现的短板和不足,市纪委监委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出“药方子”,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清单。
该市纪委监委注重考评结果运用,着力强化正向激励作用,为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创造机会和舞台。坚持重实干、看实绩,今年该市纪委监委2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因工作成绩突出、干部群众认可度高,被提拔进入委机关领导班子岗位。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111/t20211119_7172862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