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强化监督 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朝天门的修缮工程进展如何,风貌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落架工程是否会对元明时期的地砖造成损害?”
“请将东城墙修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
日前,福建省长汀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发展专项督查组,对该县东城墙修复建设项目开展实地督查,并迅速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
长汀是国务院1994年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我省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的县级城市,也是唯一将原有古城池格局基本完整保护下来的一座城市。源于此,文化遗产保护一直是长汀县纪委监委开展政治监督的重点。
谋令而后动。今年4月初,长汀县纪委监委出台强化政治监督助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发展实施方案,并召开强化政治监督助推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发展工作推进会,积极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突出问题,逐项分析研判,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为确保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实效,长汀县纪委监委从日常监督入手,及时梳理涉及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将“一江两岸”工程、“四大街区”保护、汀州古城墙修复、“红色小上海”旧址保护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等37个项目列入重点项目清单,明确监督重点,将对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抓在日常,融入经常。
在此基础上,长汀县纪委监委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发展领域“1+X”监督工作机制,督促9个“X”职能部门梳理监督职责清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做到“1+X”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监督相融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实现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长汀县纪委监委聚焦聚力文化遗产保护,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推动遗产保护与传承利用相得益彰。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29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79个,查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发展领域问题11起14人,同步推动制定出台《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长汀县历史城区业态规划》。
长汀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人文积淀深厚,历史文化遗址和革命遗址众多,特别是近年来,更富生气和生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带着特殊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以强有力的监督为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脉传承保驾护航。”长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汀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dzrgcls/20211111/1707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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