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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一百四十三期:索要"好处费" 竟觉得理所当然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以前老觉得拿点‘好处费’、‘辛苦费’是理所当然的,现在我已经明白,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我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我的本职工作和职责所在。”

  8月28日,站在远程法庭视频前接受审判的杭州市上城区非遗保护中心原办事员徐敏对自己的罪行深表忏悔。

  人为设障,屡次突破廉洁底线

  生于1983年的徐敏,从小就对传统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2007年底,他到上城区文化馆下属的非遗中心,担任办公室负责人。在擅长的领域从事热爱的工作,徐敏本可以干出一番事业,没想到他竟对手中的权力动起了歪脑筋。

  徐敏所负责工作中,包括了对非遗项目的挖掘、收集、申报等。不过,项目是否能被评定为非遗项目,需经过专家评审。

  2008年,杭州市某餐饮企业申报非遗项目,徐敏暗示对方“评审专家需要打点”,对方很快便送上消费卡3000元,而这笔钱自然而然进了徐敏的腰包。意外之财竟来得如此容易,尝到“甜头”的徐敏开始一次次突破廉洁底线。随后几年里,徐敏开价的“打点费”涨到了8000元、1万元,最多时达到3万元。

  在徐敏口中,申报非遗项目是一件难度很大且存在“暗箱操作”的事,不但专家需要“打点”,而且申报材料的要求很高,最好能由他所介绍的公司来制作,否则难以通过。2009年,某企业申报非遗项目时,徐敏暗示要通过他指定的公司才能制作出合格的申报材料,并收了对方5000元的“介绍费”。随后,徐敏又从负责制作的单位拿了7000元回扣,通过“两头吃”,仅这一个项目就收受1.2万元。

  “其实根据上城区的规定,申报单位只要提交申报材料即可,根本无需承担评审费用,专家也是评审前临时抽取,事先根本无从打点。”调查组负责人说,正因为徐敏夸大了申报难度、设置了申报障碍,人为造成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才导致一些申报人产生误解,不得不满足他的要求。

  雁过拔毛,欲壑难填越陷越深

  随着收钱越来越心安理得,徐敏在与企业交往过程中也越发表现出难以遏制的贪欲。2011年,某企业成功申请到上城区非遗文创专项资金10万元,徐敏竟主动找到该企业负责人表明自己的“功劳”。在对方宴请他的饭桌上,徐敏直接开价3万元,经讨价还价,对方不得不给了徐敏2万元“感谢费”,从此以后再不敢与徐敏往来。

  2016年,徐敏经手了上城区一项文化工程,设计单位对徐敏的“口碑”已有所耳闻,便主动送上5000元“辛苦费”,不料设计费尾款仍被徐敏拖着不付。设计单位负责人问起此事,徐敏竟表示“以前别人给业务费都是一万、两万的”,就这样,对方只得再准备一个20000元的红包送给徐敏。

  “自身的贪欲是他走上违法犯罪之路的主要原因。”一位调查组成员说,不仅仅是钱和卡,对服务管理对象的一些物品,比如看到一些好的瓷器、纸笔、纺织品、工艺品等,徐敏只要开口说自己喜欢,企业也不得不拱手相送。

  “有一次,一家非遗书画单位拿出了10瓶墨汁、20幅宣纸支持社区的文化活动,徐敏得知后便主动提出由自己负责‘带货’。没想到,事后徐敏仅仅给了社区1瓶墨汁、20幅宣纸,还让这家单位挨了批评。”调查组干部说,类似的“雁过拔毛”虽然数额不大,但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在企业商户心中的形象。

  受贿贪污,违法犯罪难逃严惩

  从2008年起至案发前,徐敏以“专家打点费”、“材料制作费”、“项目回扣费”等名义,数十次收受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现金、购物卡,并接受旅游安排,累计受贿总额达57万余元。与此同时,徐敏还利用经办本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事项的职务之便,多次高开、虚开发票违规报销,贪污公款13万余元。

  “我没有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没有正确对待政府和人民交给我的权力,在这个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我却再也不能从事自己心爱的文化工作了。”接受调查期间,徐敏终于对公权力的性质和自己违法犯罪的性质有了新的认识。

  2019年9月,徐敏被上城区监委采取留置措施,12月被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0年8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徐敏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05/0328671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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