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将吾身交吾党——贺锦斋致弟弟(1928年9月7日)
家书原文
吾弟手足:
我承党的殷勤培养,常哥①多年的教育以至今日。我决心向培养者教育者贡献全部力量,虽赴汤蹈火而不辞,刀锯鼎镬②而不惧。前途怎样,不能预知,总之死不足惜也。家中之事我不能兼顾,堂上双亲希吾弟好好孝养,以一身而兼二子之职,使父母安心以增加寿考,则兄感谢多矣。当此虎豹当途、荆棘遍地,吾弟当随时注意善加防患,苟一不慎,即遭灾难。切切,切切。余容后及。
兄 绣③
一九二八年九月七日于泥沙④
附诗二首:
云遮雾绕路漫漫,
一别庭帏⑤欲见难。
吾将吾身交吾党,
难能菽水⑥再承欢。
忠孝本来事两行,
孝亲事望弟承担。
眼前大敌狰狞甚,
誓为人民灭虎狼。
【注释】
①常哥:即贺龙(1896—1969),贺龙原名贺文常,字云卿,湖南桑植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始人和主要领导者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②刀锯鼎镬:刀、锯指古刑具,也指割刑和刖刑;鼎镬指古炊具,也指烹刑。泛指各种酷刑。
③贺锦斋原名贺文绣,故自称“绣”。
④泥沙:地名,今湖南省石门县泥沙镇。
⑤庭帏:古时指父母居住处,此处借指父母。
⑥菽水:指所食只有豆和水,形容生活清苦。此处指晚辈对长辈的供养。
【时代背景】
贺锦斋(1901-1928),湖南桑植人,是贺龙的堂弟。1919年进入贺龙部队当卫士,由于作战勇敢,由士兵逐级递升至团长。1926年5月,贺龙响应广东革命政府的号召,率部参加北伐战争,贺锦斋任国民革命军第九军一师团长、代理旅长,指挥所部参加了澧县、斗湖堤、武胜关、逍遥镇等战斗,屡建战功。
贺锦斋
1927年6月,中国共产党把在汉口的工农革命武装编入贺龙的部队,使该部扩编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军,贺龙任军长,贺锦斋任第一师师长。他协助贺龙清除了军内的右派势力,使第二十军顺利参加南昌起义。起义中,贺锦斋率部主攻第五方面军总指挥部警备团,全歼守敌,取得了南昌起义的决定性胜利。起义部队南下广东途中,他以身作则,与战士同甘共苦,鼓励大家坚持斗争到底,指挥所部参加了瑞金、会昌等战斗。起义军在潮(安)汕(头)地区失败后,与部队失去联系,他克服千难万险,辗转至上海,寻找党组织。同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8年3月,贺锦斋随周逸群、贺龙返回湘西建立革命武装和根据地,曾率部在桑植葫芦壳设伏,消灭贵州军阀部队数百人,活捉其旅参谋长。同年7月,中共湘西前敌委员会和中国工农革命军第四军成立,贺龙任书记和军长,贺锦斋任前敌委员会委员、第一师师长,率部在石门、澧县一带发动群众,袭击敌团防武装。9月8日在石门泥沙镇战斗中,为掩护贺龙率部突围,贺锦斋亲率警卫营和手枪连奋勇冲杀,壮烈牺牲,年仅27岁。
【信仰之光】
这封家书是贺锦斋牺牲前一天写给弟弟的,虽不是遗书,但也充满了悲壮的色彩。在“大敌狰狞”、严酷的斗争环境下,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向弟弟交代家事,让弟弟代自己好好侍奉两位老人。尤其是信末的诗句,表达出对家人的思念和歉疚,以及为党的事业献身的决心。
贺锦斋是在堂哥贺龙的影响下参加革命的,深受堂哥的培养,在战火硝烟的洗礼下,从一名普通士兵逐步成长为一位出色的军事将领。他随贺龙参加南昌起义,立下赫赫战功,从一个旧军人转变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的指挥员,并光荣入党。从此,他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党,立志向党“贡献全部力量,虽赴汤蹈火而不辞,刀锯鼎镬而不惧”。自古忠孝难两全,为了消灭吃人的反动派,为了最广大人民的翻身解放,他舍弃了为父母尽孝,为家人尽责,而选择了为国尽忠,为党牺牲,最终战死沙场。(摘自《我心永向党:家书里的百年信仰》)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ztjc/jf/202111/t20211112_8281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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