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通报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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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钦南区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干部梁倩为村民办理搬迁补偿款申请时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等问题”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2021年4月,群众来信实名反映大番坡镇人民政府干部梁倩为村民办理搬迁补偿款时办事拖拉,不负责任等”的问题。经向钦南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大番坡镇征收办等部门核实,梁倩严格按报批程序为反映人办理补偿款申请,并如实告知办理进度。群众反映的问题失实。2021年10月,大番坡镇纪委给予梁倩当面澄清正名。
2.钦南区黄屋屯镇料连村委会未经反映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其房子拆除给邻居建房,没有进行赔偿”的不实举报澄清正名。2021年3月,群众来信反映料连村委会未经反映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其房子拆除给邻居建房,没有进行赔偿”的问题。经查,反映人与建房者吴某海是亲叔侄关系,2019年6月吴某海在危房改造中使用到反映人约8平方米的旧猪圈,使用前已经征得反映人父母同意,并协商好补偿2000元作为新建猪圈费用。由于反映人长期在外务工,在对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举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失实。2021年10月,黄屋屯镇纪委给予料连村委会会议澄清正名。(钦州市钦南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108/gxjjw6188e2bf-1640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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