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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11家培训机构和5名中小学教师违规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北京市教委近日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问题的通报》。通报显示,11家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线下培训,5位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培训机构违规兼职,情况如下:

  一、培训机构擅自恢复线下培训

  经市区教委联合检查,发现下列11家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线下培训。根据有关要求,由相关区依规严肃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汉普森教育培训学校紫金大厦校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庄园)

  北京金汉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世纪科贸大厦11层)

  北京龙举云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黄庄分公司(新科祥园甲4号2层)

  北京圣杰博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闵庄南路9号商业楼4层4007)

  北京金博高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世纪经贸大厦5层)

  北京青藤蔓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玉海大厦3层3104)

  北京博思育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畅茜园雪芳里5号楼1层104)

  北京原点培优科技有限公司(云岗南区东里7号)

  精锐至慧学堂望京校区(东湖街道旺角广场1层)

  精锐至慧学堂国展天虹校区(左家庄北里58号天虹百货3层)

  精锐至慧学堂大悦城校区(朝阳北路107号院58号楼主楼一层105号)

  二、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培训机构违规兼职

  经查,下列5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取酬。责成朝阳区教委、通州区教委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建议将违规教师调离教师岗位,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许某,朝阳区呼家楼中心小学语文教师

  刘某,朝阳区北京市润丰学校化学教师

  胡某某,朝阳区北京市润丰学校语文教师

  王某某,通州区觅子店中学数学教师

  程某,通州区觅子店中学英语教师

  北京市教委表示,市区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11/t20211108_75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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