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昌平区宏福苑社区局部聚集性疫情的问责调查及处理情况通报
近日,昌平区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针对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苑社区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围绕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开展问责调查。现将调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1年10月22日0时至10时,我市新增4例京外关联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居住在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苑小区。根据流调溯源等情况发现,确诊病例中刘某敏、陈某林二人于2021年10月12日至15日前往内蒙古自治区自驾旅游,10月16日返京。2021年10月17日至20日,刘某敏、陈某林在已有相关症状后多次外出购药、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牌,期间,昌平区宏福苑西区“德胜康大药房十一分店”、宏福苑小区“高远百康大药房”在向二人多次出售退烧、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10月22日刘某敏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刘某敏、陈某林等人返京后通过共同生活、聚餐、组织打牌等聚集性活动导致多人被感染新冠肺炎。目前,确诊病例刘某敏、陈某林和涉事两家药店负责人杨某、王某娴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2021年10月18日晚,区有关部门下发排查内蒙古阿拉善盟来(返)京人员通知。2021年10月19日,北七家镇按照通知要求,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社区通过“敲门行动”或电话方式进行摸排。宏福苑社区当日组织社区“两委”成员采取电话方式进行风险人员排查。截至10月21日刘某敏向居委会报告时,社区未排查出刘某敏等人曾前往内蒙古自治区自驾旅游的情况。
经查,昌平区北七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1年8月、2021年9月对昌平区宏福苑西区“德胜康大药房十一分店”、宏福苑小区“高远百康大药房”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涉事药店存在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等问题。之后直至10月22日北七家镇宏福苑小区发生新冠肺炎感染疫情时,再未对上述两家药店进行相关监督检查。
调查发现,昌平区北七家镇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疫情防控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北七家镇党委未有效落实市委、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社区(村)疫情防控敏感性不强、对于风险地区返京人员排查工作安排效率不高。二是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药品零售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工作统筹不够、监督检查不力。
二、处理情况
(一)对昌平区北七家镇党委及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
1.北七家镇党委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属地责任不力,给予北七家镇党委通报问责并责令向昌平区委作出深刻检查。
2.北七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北七家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乔昆,对辖区内风险人员排查工作重视不够,指导不力,应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乔昆批评教育。
3.北七家镇党委副书记、北七家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高亮,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统筹协调不力,应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高亮通报问责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北七家镇副镇长、北七家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保障组组长王燕飞,未对排查工作进行严格、细致部署,未有效督促镇卫生计生办对社区(村)风险人员排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王燕飞政务警告处分。
5.北七家镇卫生计生办负责人、北七家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保障组副组长赵焕平,未对社区(村)做好风险人员排查工作进行有效指导,督促检查不及时,应负直接责任,给予赵焕平政务警告处分。
6.北七家镇宏福苑社区党委书记杨颖,接到风险人员排查通知后,未能及时排查出确诊病例刘某敏等人前往内蒙古自治区自驾旅游的情况,应负直接责任,鉴于杨颖在宏福苑社区疫情发生后,在已被隔离的情况下仍积极组织社区防疫工作,给予杨颖批评教育。
(二)对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及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
1.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对疫情防控执法检查统筹不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力,责令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向昌平区委作出深刻检查。
2.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韩德宝,存在管理指导不到位、督促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不严格等问题,应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韩德宝诫勉问责。
3.北七家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杨锁柱,工作要求不严、管理不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此前已因其他违纪问题被立案,一并处理,给予杨锁柱政务记过处分。
4.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七家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宋卫国,作为分管副所长,监督检查实效不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宋卫国诫勉问责。
5.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七家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主任科员刘军,作为涉事两个药店所在区域的片区责任人,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有漏洞、浮于表面,应负直接责任,给予刘军政务警告处分。
6.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李晨光,对北七家市场监督管理所关于药品领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不力,应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开展工作,给予李晨光批评教育。
三、相关要求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要“慎终如始”的要求,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到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侥幸心理,以“快、严、准”的标准严格落实市委和区委提出的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首都安全,为冬奥会的成功举办保驾护航。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强化政治担当,带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如实报备个人有关情况,积极协助、配合、服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执法,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速从严查处,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ttxw/202111/t20211106_75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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