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廉洁文化 >正文

鹿寨县通报3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典型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1.鹿寨县导江乡农机站工作人员孙东胜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5月16日,孙东胜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鹿寨—中渡镇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7月,孙东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寨县鹿寨镇波井村前进屯党支部党员黄年斌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6月21日,黄年斌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鹿寨-中渡镇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0年8月3日,黄年斌饮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鹿寨镇建中南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黄年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7月,黄年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鹿寨县寨沙镇长塘村长塘屯第二党支部党员莫宏桥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5月31日,莫宏桥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酒后驾驶摩托车,在鹿寨县江口乡与同向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9月,莫宏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鹿寨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105/gxjjw6184d8e4-16397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黄山屯溪:全力护航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清气正

下一篇:手绘长图|党员干部立冬必备“四味”药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