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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三督”工作法 护航项目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在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原定3个工作日的施工任务一天内就完成了,创造了盐湖水务新速度,解决了新建项目的燃眉之急。”“迟迟拆不掉的照壁,在区纪委监委介入后,一分不多花就顺利拆除,项目建设得以继续进行。”“经过区纪委监委全力推动、多方协调,新形成的汇总代开普通和专用发票方案大幅减少了企业财务的工作量,同时增加了网红达人和企业的收入,切切实实帮助企业解决了难题,维护了网红达人的切身利益。”……一个个鲜活事例,充分彰显了盐湖区纪委监委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坚定决心。

  今年以来,盐湖区纪委监委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出实招,求实效,灵活运用“三督”工作法,着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现场督导。认真落实对企服务责任,定期、定时、定人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走访,紧盯企业日常运营和项目进展情况,发现企业和项目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统一建立台账,逐一分析研判,对现场能解决的,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现场办公,拿出解决办法,立即整改。

  二是及时发函督办。对于一些较为复杂、需要时间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督办函、整改通知和监察建议,督促其认真排查,找准症结,拿出有力措施,尽快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推动项目建设正常有序进行,同时举一反三,反思问题产生原因,制定相应的问题处理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重复出现。

  三是进行当面督谈。对于一些遇到问题思想不重视、帮助企业和项目解决难题不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由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其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用好职责职能,帮助解决难题,为在盐企业和项目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截至目前,盐湖区纪委监委已通过“三督”工作法开展现场督导3轮,制发督办函、整改通知和监察建议12份,帮助在盐企业和项目解决实际困难39个,有力促进了全区营商环境的优化,加快了项目建设的步伐。(运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gzdt/2021110425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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