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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县通报3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1.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干部、菁盛乡加禾村原驻村第一书记韦松领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20 年9月,自治县菁盛乡加禾村驻村第一书记韦松领违反工作纪律,在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组对加禾村《第一书记遍访材料》进行检查时,发现材料存在造假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韦松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新民村党总支部原副书记、村委原副主任蓝志纯违规申领危改补助和低保待遇问题。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蓝志纯在任龙湾乡新民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期间,在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补助、低保待遇条件的情况下,仍以其母亲的名义申请危改指标和办理低保,违规享受危房补助和低保待遇,违反廉洁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蓝志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龙焕村村民委原副主任韦柳玉在危改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至2016年,韦柳玉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把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韦某贵、韦某桃、黎某福户纳入危房补助对象范围,导致上述3户违规获得危改补助资金,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韦柳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都安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029/gxjjw617bb97b-1637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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