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马山县价格认证中心干部覃高增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1月,覃高增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G355线1960公里300米处时,被正在执勤的马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3月,覃高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马山县金钗镇财政所所长蓝善江酒后驾车问题。2019年3月,蓝善江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马山县白山镇中学街时,被正在执勤的马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11月,蓝善江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至马山县白山镇西华街镇北西一巷时,被正在执勤的马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4月,蓝善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马山县百龙滩镇人民政府原二级主任科员苏玉神醉酒驾车问题。马山县百龙滩镇人民政府原二级主任科员苏玉神醉酒驾车问题。2019年1月,苏玉神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至马山县白山镇新兴大道金伦大道新兴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马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经检测属醉酒驾车。2021年5月,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苏玉神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三千元,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当月,苏玉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马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025/gxjjw617680fa-1635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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