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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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桃城镇爱国村村委原主任赵伟兴、赵盛强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失职问题。赵伟兴、赵盛强任桃城镇爱国村委干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不符合享受低保补助条件的外嫁人员及服刑人员纳入低保补助申请名单,致使爱国村1名外嫁人员和3名服刑人员违规获得低保金共计29512.1元,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8日,赵伟兴、赵盛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福隆乡营旺村村委原主任黄忠民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失职问题。黄忠民担任福隆乡营旺村委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审核把关农村低保工作中不严不实,致使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家属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65658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13日,黄忠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新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026/gxjjw6177cc5f-1635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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