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张胜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张胜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胜震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说明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放任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家庭财产情况,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参股非上市企业股份等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中放任中介机构违规向参训退役士兵收取培训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和政府采购项目;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追求低级趣味,多次到澳门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胜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思想上政治上蜕化变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蔑视纪律规矩,在组织审查调查时不思悔改,四处打探案情,组织专业人员“对账”,组织模拟审讯“培训”涉案人员,处心积虑对抗组织调查;经济上肆无忌惮聚钱敛财,亦官亦商,甘于被“围猎”,把手中的权力变成攫取利益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项项违反,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胜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胜震简历
张胜震,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山东枣庄人,在职硕士学历,1980年11月入伍,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1月至2005年8月历任部队副团职、正团职干部;
2005年8月任省政府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纪检组副组长(正处级)、直属单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7年12月任省政府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2008年12月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2014年6月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10月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云南省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yaowen/202110/t20211024_252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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