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
酒后驾驶自毁个人形象,给单位抹了黑,我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愧疚和不安,这都是自我放松要求、思想麻痹大意的必然结果,教训深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10月18日,防城港市港口区纪委监委到渔洲坪街道召开党员干部大会,通过通报案情及处分决定、当事人作现场检讨等方式,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让党员干部们接受了一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特殊警示教育。
据悉,今年以来,港口区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准发力,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零容忍,持续加大查处通报力度,始终保持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整治酒风树新风。
作风无小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表面上看是普通的违纪违法行为,实际上是典型的四风”问题,严重破坏党风政风,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破坏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市委谭丕创书记就此专门作出批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那些胆敢以身试法、不顾党纪党规者,不管涉及到谁,务必严查严惩,绝不姑息。”
港口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发函商请公安机关加大对辖区党员、公职人员涉及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进行筛查,建立台账定期移送,推动纪法协同严肃查处专项整治。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查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涉及部门和单位一把手”2人。
同时,港口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以案促改促建,实行典型案件一案一建议一督改”跟踪督促机制,对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较多的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专项整治,并跟踪督促开展评议评估。今年以来,共向近年来连续出现班子成员酒驾醉驾问题的渔洲坪街道等单位发出建议书4份,开展督查2次,由委机关牵头科室组织涉案单位、镇(街道)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三方”评议评估,推动相关地方、部门开展系统施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必须严守这一行为底线,做好表率,不要心存侥幸,一旦发现必严肃查处,还要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力震慑,树立新风正气。”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防城港市港口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020/gxjjw616f9680-16332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罗城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赌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