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陈毅元帅曾在一首诗中写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日睽睽难逃脱。”这几句诗一针见血,振聋发聩,既是他的自警,也是他严以治家的铁律。
陈毅教导子女不向党和人民伸手,要求子女学会谦逊低调,任何时候都不准搞特殊化。建国初期,陈毅将大儿子陈昊苏和二儿子陈丹淮送到南京市汉口路小学读书并交代他们:“当别人询问父亲姓名时,只准说化名“陈雪清’。”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是基于安全考虑;二是在陈毅看来,自己是军队领导,自己的子女在军营里读书,可能会引人注目,易使子女产生优越感,滋长骄傲情绪。他希望自己的孩子做一名简单普通的小学生,与同学打成一片。陈毅的子女始终谨记父亲不准搞特殊化的教诲,一直保持谦虚谨慎的优良作风,从不向人炫耀自己的父亲,也从不主动向人提起父亲的名字。即使后来三儿子陈小鲁与粟裕唯一的女儿粟惠宁喜结连理时,因正逢夏天,也仅用清甜可口的大西瓜接待来祝贺的亲友,低调朴素的“西瓜宴”就成了他们人生中最重要的“婚宴”。
除对子女严教外,作为孝子的陈毅经常劝诫父母不向党和人民伸手,一分一毫切记公私分明,决不能以权谋私。上海解放后,陈毅出任上海市市长。陈毅的父母从四川老家来到上海。陈毅和妻子张茜因工作繁忙不能经常陪老人在市里游玩。可两位老人在家里实在坐不住,想多出去逛逛,于是就瞒着陈毅,邀请在上海工作的侄子陈仁农陪同。陈仁农私下联系陈毅秘书备好车,方便带老人出去观光。不久,这个“秘密”行动就被陈毅知道了。陈毅立刻出面制止,严肃诚恳地对父母讲:“我是你们的儿子,也是人民的儿子,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遵守革命纪律。”陈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父母“约法三章”:一不得随意动用公车;二不要借用市长的名义外出办事;三没有特别的事,不要随意外出。后来,两位老人打算回四川老家住,陈毅又向工作人员专门交代了三条安排意见,再次“约法三章”:一把两位老人直接送到妹妹家,不要惊动省委;二找普通民房住,不得向机关要房子;三安家事宜自行解决。对于陈毅的多次“约法三章”,陈毅父母之后再未违约。
陈毅注重教育身边亲属不向党和人民伸手,主张他们要学有专长,立身有道,努力为党和人民作出贡献。陈毅侄儿陈德立和侄女陈德琦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二叔陈毅的严格。他们说,对他们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父亲陈孟熙和表哥杨仲迟想让二叔陈毅安排工作被拒的事。当时,陈毅的大哥陈孟熙和侄儿杨仲迟陪同陈毅父母到上海,希望陈毅给他们安排个工作。他们觉得陈毅是堂堂上海市市长又十分孝敬父母,有二老帮忙说话,找工作的事肯定能解决。见面后,陈毅热情接待了他们,建议他们到上海革命大学读书学习。从革命大学结业之后,他们满以为马上就会有工作了。可谁知,陈毅把他们叫到身边,拉着他们的手语重心长地说:“你们是我很亲的亲人,但我作为国家的普通工作人员,不能破格办事,我不能为你们安排工作,你们把父母送回去,但不能惊动了成都市委和军区。”从此,家里再也没有亲戚找陈毅伸手要工作要好处。陈毅的几十个侄儿、侄女没有一个人的工作,是动用陈毅的关系安排的。
陈毅曾给父母写过一封家书,信中谈到妻子张茜到北京俄专学习一事,认为“立身有道,学有专长”是新中国为人做事的根本原则,并恳切希望双亲将此意转告各位弟兄姊妹及下辈,还感慨道:“中国人人人如此,何愁不富强!”陈毅的言传身教,让亲人们时刻将这句箴言铭刻在心头。
正人必先正己,治国必先治家。陈毅时刻坚持原则,处处廉洁奉公,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家风的好坏关系的不仅是一身之进退、一家之荣辱,更关系到一党、一国之兴衰。陈毅严于律己、从严治家,为世人树立了典范。(黄亚楠 撰稿 摘自《老一辈革命家和先进模范人物好家风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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