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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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邓显辉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现金红包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邓显辉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现金红包共计2830元。2021年9月,邓显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张艳铭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现金红包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张艳铭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现金红包共计3600元。2021年8月,张艳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3.隆安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级科员韦富尧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至2018年期间,韦富尧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现金红包共计2100元。2021年8月,韦富尧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缴违法所得。(隆安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015/gxjjw61693b39-1631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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