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集中治理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
浙江省新昌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清廉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调研摸底描画“路线图”。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提前开展全县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调研,重点对2018至2020年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等情况开展全面调研,并形成自查报告。特别聚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要求各村(社)开展全面自纠自查,上报查摆问题,并派出12个工作小组,深入12个乡镇街道村(社)一线,深挖典型问题,最终形成问题清单。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召开联合研讨会,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乡镇街道等相关专业人员根据调研督查实际,精准分析共性问题,研究商讨对策措施,制定3方面涉及9项任务的工作清单。
坚持效果导向,跟踪督查把稳“方向盘”。以“四责协同”机制为抓手,督促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形成治理合力。实施“内部自查+外部联查”模式,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督查方案,组建督查小组,根据整治工作清单,重点围绕村级合同规范清理、资源资产交易进市场、大额资金存放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落实等四方面行动开展监督,全县累计查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304个,完成整改136个,其余问题正在有序整改中。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就村级合同不规范、大额资金存放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联合督查,截至目前已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37个,今年以来共问责人员12人,退赔金额123万元。
坚持目标导向,建章立制绑牢“安全带”。共指导村(社)完善村级务工开支管理、村级资产(资源)管理等村级制度62个。在县级层面,将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列入清廉村居建设重点内容,并制定《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年新昌县清廉村居建设考核标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全面扎紧制度笼子。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探索“三资”监管新路径,联合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制定下发《基层重点事项治理“微八条”》,对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八方面农村小微权力量身定制权责清单,确保“三资”管理工作按流程规矩办事。(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dfzf/202109/t20210907_249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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