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瓮安:“联审联评”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通过检查发现,你们单位没有按整改要求及时进行‘双公开’,整改资料收集不完善,还有一个反馈问题至今没有整改销号,请你们高度重视、切实履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近期,某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收到巡察整改成效联审联评情况的反馈意见。
今年6月,瓮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3个检查组,围绕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整改任务和整改时效3个方面29项评分指标,对十二届县委第八、九轮巡察16家被巡单位的巡察整改成效开展联审联评,着力发现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落实打折扣、整改时效滞后等方面的问题,对被巡单位在集中整改期内抓巡察整改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的量化评估。
联审联评中,严格按照检查组初评、领导小组联评、县委书记专题会联审的原则进行。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被巡单位整改成效进行评估打分后,再将检查结果报领导小组成员评审打分,由县委巡察办汇总检查组联评情况和领导小组评审情况报经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联审联评结果。
联审联评结果向全县通报,排位在前三名的予以通报表扬,后三名由分管县领导约谈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同时将联审联评发现存在的整改有关问题抄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继续深化整改落实。
“这次联审联评情况通报对全县各单位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瓮安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要持续对巡察整改成效开展联审联评,抓好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被巡单位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取得实效,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不竭动力。
(黔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sxc/bjxsxc/xcgz_1/202108/t20210830_69803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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