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大通:活用监察建议书 治“标”更治“本”
“建议你乡对原有乡办企业全面排查摸底,做好资产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加强对原乡办企业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资产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近日,淮南市大通区纪委监委向孔店乡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就该乡在对原乡办企业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为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纠正偏差、标本兼治的作用,大通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细化建议举措,提高具体操作可行性。同时,为防止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强化纪检监察建议反馈跟踪机制,综合运用电话督办、现场督查等方式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强化监管、抓好整改,压紧压实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落地见效。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我们立即开展排查和整改,联系了熟悉原乡办企业情况的老同志,对原乡办企业进行逐一摸排,目前摸排出11家乡办企业,其中7家企业在区域管辖调整时已被开发建设使用,对4家尚有旧址的企业,已联系测绘公司进行现场测绘、确定四至,并登记造册,纳入乡固定资产底册,下一步将进行常态化巡查,做好日常管理。”收到监察建议后,孔店乡政府有关人员向区纪委监委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以来,大通区纪委监委共下发各类建议书6份,提出整改建议15条,共涉及3个部门单位。此外,该区还将对前期制发的监察建议书进行分析总结,进一步严格规范监察建议书制发标准,对各单位的整改时限、整改效果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纪检监察监督成果。
“问题整改完成并不代表着结束,常态化跟踪问效,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才是纪检监察机关治标治本的一项重要任务。” 大通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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