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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巡视组向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0

  

  

  

  2021年7月29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专题巡视情况。组长李永杰分别向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董天波出席反馈会议,传达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于国廷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李永杰在反馈时指出,省供销合作社党组领导班子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省“三农”工作大局,立足职能任务,在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吉字号”农产品展销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视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系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不到位,综合改革成效不佳,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薄弱问题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隐患较大。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权力运行缺少有效监管,社有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资产处置、财务管理方面廉政风险隐患多。作风建设薄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供销合作社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腐败问题仍有发生,震慑作用未得到彰显。对以往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李永杰提出了五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尽快补齐制约供销系统改革发展的短板弱项。二是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一把手”要在管党治党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在乡村振兴中发挥职能作用。要围绕促进我省乡村振兴,形成大抓基层的鲜明工作导向,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向恢复农民社员主体地位方向转变。要利用自身组织优势和品牌优势不断巩固优势地位,加强行业指导,提升治理效能,为我省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四是进一步加大社有企业改革步伐。要加大各级社有企业改革力度,清理“僵尸企业”,尽快退出非农领域,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管理体系,不断增强社有企业活力和效益。五是进一步强化监督、从严治社。要进一步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三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强化对各级“一把手”及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强对社有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指导全系统尽快完善监事会机构建设,发挥监事会作用。

  董天波对加强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省供销合作社党组要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从做到“两个维护”、凝聚振兴发展合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看待巡视整改,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班子要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综合用好巡视成果,促进标本兼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职尽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真改实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于国廷表示,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切中要害,省供销合作社党组诚恳接受,照单认领,坚决把反馈意见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地把党的“三农”政策和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务实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任务。三是强化党的建设,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四是以整改促改革,全力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地。聚焦工作短板,严格履行职责,以发展成果检验巡视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

  省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议。省供销合作社其他在职省管干部、机关全体干部、省供销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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