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偃师区:严管厚爱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感谢组织给了我重新改过的机会,我将以严谨的作风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也恳请大家随时对我进行监督、提醒和帮助。”9月13日,在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街道召开的以案促改暨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会议上,北窑村村委委员马维轩现身说法。
据了解,马维轩任村干部多年,主要负责村民养老金登记审核工作,今年1月,因工作疏忽造成1名群众在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1600余元,造成了不良影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事后,马维轩认错态度诚恳,且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中积极主动,该街道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今年以来,偃师区纪委监委在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涉案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区分一般案件和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特别是在回访教育环节,给积极改正错误、表现优秀、工作突出、受到单位肯定的受处分人员提供改过自新、重拾信心的机会,鼓励他们从“有错”变“有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激励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若干措施》和《部分省市容错纠错典型案例选编》的集中学习,结合容错纠错需要符合的条件、具备的情形、容错免责程序及要求、结果运用等内容,灵活机动地选择开展以案促改的程序与范围。
“通过学习思考典型案例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具体做法,我深刻感受到纪律的‘硬度’和‘温度’,对以案促改中的因案制宜的原则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该区以案促改办公室主任靳纪峰说。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不断增强以案促改的治理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注重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既查违纪违法问题,又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张晓炎 朱睿娟)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yacg/jcdt/article1f54b2db1e5e4928a2446d7462b14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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