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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办案人走进案发单位开展警示宣讲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真是太震撼了!这是我第一次听办案人员面对面做警示宣讲,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行为让我触动很大、深受教育。”近日,听完广饶县大王镇原镇长赵军元案件的警示宣讲后,镇政务服务局副局长郭涛滨深有感触地说。当天,赵军元案件的办案人员、东营市河口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李志红来到大王镇,围绕该案开展警示宣讲。

  宣讲中,李志红介绍了案件查办情况及赵元军的违纪违法事实,揭示他从一名年轻有为的干部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轨迹,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产生的原因,以案明纪、以案释法,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教育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漏洞,提出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东营市纪委监委探索推行个案剖析警示宣讲制度,由办案人员结合案件查办情况,走进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不同于一般警示教育宣讲员,办案人直接参与案件查办,对违纪违法人员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由他们到案发单位进行警示宣讲,分析案件更深入、查找问题更精准、提出建议也更有针对性,警示效果更震撼。“这是我们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的一项新探索。一方面,办案人员对案件熟悉,讲得更深入、更到位;另一方面,办案人员作为宣讲员到案发单位宣讲,本身就是一种震慑。从我们收到的反馈来看,这个做法效果很好,下一步我们将总结经验,更加高效地将这项措施推进下去。”东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为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做好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东营市纪委监委以典型案件为原点,通过印发剖析报告、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写忏悔录等形式,延伸警示教育半径,将警示教育开展到案发单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域的目的。(东营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cjy/202106/t20210615_116523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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