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强化案件质量评查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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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办理的许某违纪案中调取的证据不规范,书证复印件未注明出处,未标注取证日期和提取人。” 在对全县2020年乡镇案件质量评查后,承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一对一反馈问题。
近日,承德县纪委监委对全县23个乡镇办理的93起案件进行质量评查。从违纪事实、证据材料、适用依据等方面,对乡镇自办案件逐一评查,对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清单”形式向所在镇纪委书记逐案“面对面”反馈,要求各乡镇纪委及时整改。
为推动纪检监察案件办理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健全乡镇查办案件交叉审理制度,采取集中评查与个案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按照“逐案反馈、严格整改、跟踪问效”的原则,针对评查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评查组要求各办案单位认真及时逐项整改,由案件审理室对评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继续完善案件评查工作长效机制,定期通报评查情况,以严格要求倒逼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承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08/25/content_85949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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