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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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浦东新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1.浦东新区原公路管理署副署长张利豪、桥梁和高架道路管理科科长张亮、路政管理科科长马宏辉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张利豪、张亮、马宏辉等人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公路养护建设公司总经理、某市政建设公司技术经理等安排的宴请,餐费共计 1.5万余元均由对方支付。2020年11月,张利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宏辉、张亮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浦东新区北蔡司法所原二级主任科员李曲蔚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上半年,李曲蔚在负责北蔡司法所公务车日常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费用报销过程中,公私不分,私车公养;同时,李曲蔚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5月,李曲蔚受到政务撤职处分,违法款予以收缴。北蔡司法所所长潘杰对本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油卡使用、费用报销等工作疏于管理,对李曲蔚上述问题失察失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5月,潘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浦东新区惠南镇西门村党总支原书记叶连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叶连根在担任惠南镇动迁安置办副主任期间,多次接受房屋动迁公司项目负责人的宴请,并收受礼金;同时,叶连根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3月,叶连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248/u1ai88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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