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近日,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范永红就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情况,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报告指出,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追逃追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区监委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依法履行监察职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作,坚持标本兼治、追防并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报告介绍,2017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区监委共办结追逃案件3件,追回在逃人员3人,均已获刑。目前在办案件2件。其中,区监委追回的首名在逃人员,也是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机关主动出击成功追缉归案的首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充分彰显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下一步,区监委将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追逃防逃追赃一体推进,完善对外司法执法合作,不断提高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果。(文/胡海鸥责编/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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