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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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兴区太和中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张晓彤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8年4月和6月,张晓彤在担任太和中学党支部书记兼校长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分两次批准学校将福利费60138元充值到36名教职工饭卡中。2020年12月,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晓彤党内警告处分。
2.大兴区安定镇兴安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张文玉公款宴请问题。2017年7月11日,在安定镇兴安营村民主活动日活动结束后,张文玉组织27名参会村民代表到某火锅店聚餐,并到某商店购买烟酒用于招待聚餐人员,共消费人民币3237元,后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2021年1月,大兴区安定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文玉党内警告处分。
3.原大兴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颜淑敏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和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9年,颜淑敏多次接受与其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北京某公司实际经营人王某宴请,并多次收受王某赠送的礼品。2021年6月,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给予颜淑敏党内警告处分。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09/t20210929_75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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