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纳雍:“群众参与评估”促进村级巡察整改见实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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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评估整改实效的标准,是整改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毕节市纳雍县创新制定《中共纳雍县委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助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具体实践中,该县成立由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村级民生监督员、群众代表组成的评估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召开评估会的方式对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上级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组重点对评估对象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制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整改措施和沟通知晓群众对整改结果的满意度等内容开展评估,并就整改问题对包村领导、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现场提问,要求现场答复。
同时,评估组根据实地核查、汇报和问答情况,实行百分制,分为‘好、较好、一般、差、较差’五个评估等次评估巡察反馈问题是否完成整改。对评为“一般”等次的,按照管理权限,约谈包村领导和村党组织负责人,督促再整改;对评为“差”和“较差”等次的,提请问责相关责任人,并追踪整改结果,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下步,要持续开展好村级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继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督促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巡察整改真正取得成效。”纳雍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毕节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sxc/bjxsxc/xcgz_1/202108/t20210806_69421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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