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联合体试点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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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在为群众办理事务时,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事项中优亲厚友……”近日,湖北省巴东县茶店子镇某村干部张某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前,茶店子镇纪委接到村民举报,反映村干部张某某存在优亲厚友等8个方面问题。“因为线索多、涉案时间长、案情复杂,我们提请县纪委启动协作联合体予以协助,最终根据查实的问题对相关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该镇纪委书记介绍。
今年以来,巴东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协作联合体试点,按照“1名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若干派出纪检监察组+若干乡镇纪委”的模式,把12个乡镇纪委、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5个纪检监察室划分成5个协作联合体,重点办理疑难、重大案件以及现有力量难以查办或不适宜查办的案件,破解乡镇、部门力量薄弱和熟人社会干扰问题。
同时,协作联合体按照“一事一授权”“一案一授权”以及“到位不越位”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协调,统一调配人员开展协作办案、交叉办案,并注重发挥乡镇纪委的主体作用,纪检监察室配合乡镇纪委开展调查,纪检监察组协调相关县直单位予以协助,攥指成拳形成监督合力。
“联合体因时因事机动作战,变‘单一作战’为‘集体会战’,有效提升了乡镇纪委办理大案、久案、难案的能力和水平。”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zzjs/202107/t20210721_246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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