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晴隆:开展“巡察后评估” 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没想到现在跟踪监督巡察工作,还让我们提意见建议。”日前,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街道新露社区党支部负责人对县委巡察办调研组工作人员如此说道。
为检验巡察效果、规范巡察工作、提升巡察实效,今年以来,黔西南州晴隆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后评估”工作,采取闭环监督管理的方式,对巡察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等情况进行评估,对巡察组表现情况作出综合评价,确保巡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文明巡察,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巡察后评估”工作主要通过座谈、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围绕巡察工作任务完成、巡察组日常管理等17项内容和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评估,实现对巡察组工作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和闭环管理,让“巡察权力”戴上“紧箍咒”,着力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问题。
“对评估发现巡察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履职不到位、评估得分较低的巡察组和相关负责人,视具体情况对其进行约谈或问责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晴隆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同时,县委巡察办还加大巡察业务培训力度,推动巡察干部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和分析研判能力,从严从实开展监督,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评估内容和方法途径,推进‘巡察后评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晴隆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要切实强化对巡察干部监督,营造纪律严明、清正透明的巡察政治环境,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sxc/bjxsxc/xcgz_1/202107/t20210714_69005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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