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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原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焦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9-11-13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日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朝阳区监委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原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焦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焦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和消费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规经商办企业,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权要求下属为其个人和自办企业无偿提供劳务,侵害教职工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焦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纪委研究并报校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焦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朝阳区监委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焦勇简历

  焦勇,男,汉族,1974年10月25日出生,甘肃陇西人,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8年7月至1999年1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工作部干部;

  1999年1月至2002年4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务处干部;

  2002年4月至2005年3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团委干部;

  2005年3月至2008年3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处副处长兼武装部副部长;

  2008年3月至2008年12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卫处处长;

  2008年12月至2013年9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后勤管理处处长;

  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

  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5年3月至2017年12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院长;

  2017年12月至2021年4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21年4月,免职。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ttxw/202107/t20210712_74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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