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正名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经初步核实,反映辉县市公安局吴村派出所所长王某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团伙等问题为不实举报,根据《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予以澄清……”7月1日,辉县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专程为吴村派出所送来一份澄清正名函,并当面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所长王某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今年3月,举报人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反映吴村派出所所长王某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团伙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接到举报线索后,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核查。经认真调阅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案件卷宗材料和询问该市检察院公诉人,查实王某在侦查取证过程中程序合法,调取证据客观真实,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黑恶势力等违纪违法情况,对其处置过程应予以支持肯定,举报人反映内容不属实。
“不实举报给我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包袱和困扰,衷心感谢你们迅速查清事实,还我清白,我一定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一如既往地干好本职工作。”面对专程前来为自己澄清正名的纪委监委同志,有着21年党龄的王某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原来,在该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周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周某的家属和秦某某私下调解,协议周某赔偿秦某某15万元,但派出所没有人参与调解,派出所所长王某不存在包庇秦某某的行为,也没有充当其保护伞。
“今后,我们将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多种方式,为担当者正名,让清白的实干者不再蒙受诬陷之屈,让能干的党员干部不再胆战心惊。”该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宇表示。(常霏 牛建生)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2c250c6e2e354b4bbb2e7f8ff2fd27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