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监督举报 >正文

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做好五一、端午节日期间纠“四风”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充分抓住五一、端午节日节点,要求全院干警在思想上、行动上主动从自身做起,管住脚、管住手、管住嘴,严防出现“四风”反弹回潮。

  节前,做到“婆婆嘴”,从上到下,纵横到边,反复提醒党组、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为戒,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基础上,严防本院、本部门、本支部干警出现公车私养、公款吃喝,借小考、中考、高考举办升学宴、庆功宴、谢师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节日期间,组织机关纪委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开展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注重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从组内选派专门人员,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维稳值班、公车停放等开展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区高级人民法院存在不按规定停放公务用车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向部门负责人传导压力,进行反馈。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坚决落实“四风”纠治有关要求,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特别是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续广宇)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pzjd/90469.jhtml

上一篇:驻区党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岗位开展调研工作

下一篇: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持续扎实推进以案促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