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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廉故事|卢焘:淡泊名利 为官清廉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6

  卢焘(1882-1949),原名卢启熹,1882年农历九月初一,生于宜北县五洞九伦村(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明伦街)一个贫寒的壮族农民家庭。早年加入中国同盟会,追随孙中山先生参加民主革命,曾任黔军旅长、上将总司令、贵州省长等职,在解放斗争中作出过重大贡献而牺牲,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证书,追认为革命烈士。

  

  有人评论卢焘将军一生为人,有四不”三正”二爱”一乐”。四不”就是不争权夺利,不修建公馆,不讨小姨太,不抽大烟。三正”就是为人正直,办事公正,作风正派。二爱”就是爱国、爱民。一乐”就是乐于助人。他出身贫苦,又历尽沧桑,所以能体验时艰,体贴民情,不慕高官厚禄,淡泊名利,生活简朴,又乐善好施。他不贪,不受贿,不取分外之财,堪称一代为政清廉的楷模。

  

  不领厚禄 严查腐败

  

  1921年4月,卢焘由黔军总司令兼任省长后,黔军总司令部参谋长兼第五旅旅长何应钦就开列了总司令兼省长每月月薪及各项开支经费预算单送交卢焘审批。单内开有总司令兼省长月薪500元,加上交际费、马夫费、应酬费、服装费等等一连串项目,共计3000多元。卢焘看后,用手中正拿着的点水烟的纸捻,把第二项以下的其他各项,一项项地点穿成洞。并说,500银元全家都用不完,哪能要那么多。过后,他对朋友说:如果那时我要那么多钱,下面一连串的人都将效法去发财了,这是贪污行为啊!”

  

  为了推行廉政建设,卢焘还规定了从省到县不准请客送礼,兼差人员概不兼薪,不得受贿和侵吞公物,不得侵吞缺额饷银,不得挪用教育经费,以及非星期日不得宴客等。同时,为了稳定局面和改革的需要,卢焘还在省政府特别成立了公款清理处,及时清理了刘显世执政以来的财政收支。结果,查明了刘显世执政的数年中,他与其堂弟刘显治和在上海开办群明社的蔡岳相勾结,从1905年到1920年,共吞没公款189万银圆,查无实据者,尚不在内。这是卢焘执政后采取的一项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

  

  不收钱财 不侵吞公家财产

  

  1918年12月,适逢卢焘母亲七十寿辰,湘西辰州各界人士共筹集得两万块银圆,用一个特制的大红布袋装好,抬来送礼。卢焘再三拒绝,坚持分文不收,并命人悉数退回。

  

  1932年,云南某商人因卢焘协助他做买卖,得了好价钱,因而送了2万银元给卢焘作为酬谢。卢焘个人分文不用,将1万银圆送给广西省政府作为建设丹池(即河池到南丹)公路经费,另1万银圆支援第十九路军凇沪会战抗日前线。

  

  1936 年9月,随着两广事变的和平解决,原由广西资助、贵州出兵的贵州抗日救国军也自然失去了依托,南京国民政府和黔桂两省政府即分别下令对其解散、收编。总司令部各项事务清理完毕后,仍余下20 万银圆开办费和不少军用物资。当时总司令部一些将领提出作为遣散费上报私分,有的部属甚至还想把一些枪械拉走拿去私用。卢焘认为遣散费已发足,怎能提出额外要求,特别是把枪械拉走流入社会,那将是后患无穷,所以他坚决不同意私分余款和私自带走枪械,下令违者按军法论处。后来,卢焘派专人专车将这批款项和军用物资全数送回南宁,上缴广西省政府。

  

  不用公车 与民同乐

  

  1936年9月,贵州抗日救国军在广西南丹总部遣散完毕,总司令卢焘就北上黔南,南下宜山、柳州、融县等地视察部队复员士兵的安置情况。当卢焘与随员前往柳州时,警卫连长郭纲已准备好一辆小车,请卢焘坐车启程。卢焘坚决不坐。他说:我已解职复员,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了,不能再坐这个军车。”说完便脱下了中山装布服,穿起原来的长衫,一人购票乘汽车到柳州。

  

  1942至1943年间,卢焘在柳州照料林场,住在息尘寄庐”与柳州市中学相邻。卢焘觉得闲时无事,就主动为在柳读书的家乡学生煮饭弄菜,忙个不停。他说:那也是一种乐趣,人的生命活力在于劳动况且是为学生读书服务嘛!”

  

  1947年春,卢焘从宜山返筑,那时还没有客车,坐的是直达贵阳的黄鱼车”,同车上贵阳的有宜北县卢用平等四人,因车头已满座,卢焘便随大家上车厢,摆好行李垫坐。车轮滚动,车抛得很厉害,老人家虽不吭声,看他的神色是难受的。大约行了二三十分钟,车厢内的一个贵阳商人,发现老人家是卢焘将军,非常惊奇。一车人哗然议论:一个统帅过千军万马的将军,与我们百姓同车,一点官架都不摆,真是天下少有的啊!”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根据《英雄不死 永志人心》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618/gxjjw60cc7416-1591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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