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纪委:常态长效深化“小微腐败”治理
近日,淮北矿业集团纪委在认真总结2019-2020年开展“管住小微权力、严惩小微腐败”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下发进一步深化“小微腐败”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着力推进“小微腐败”治理工作向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覆盖,持续推动解决职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治理侵害职工群众利益和企业利益问题的机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扎根,促进提升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构建“条块状”治理网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纪委协调督促、考核问责,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牵头主抓、分工负责,明确人事与薪酬管理、招投标管理、废旧物资处置、采购供应、财务管理、设备维修、产品销售、工程建设、信息化建设等9个重点领域,盯住在“人、财、物、技术、信息”等5大类要素资源方面拥有直接管理、使用、处置权力的重点岗位人员,抓住56个关键环节和44个突出问题,打通条块分割状况,全面升级“小微腐败”整治的覆盖广度、治标力度和治本深度,形成“小微腐败”治理工作合力。
实行“全方位”治理办法。坚持把“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落实到“小微腐败”治理全过程,进一步畅通信访线索渠道,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行“小微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制度,运用“大数据、云平台”进行有效监控,强化制度执行、党务和矿(厂)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完善业务流程的全链条内部管控制度机制,深化廉洁从业教育,拓展“阳光”廉洁文化内涵,做到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
完善“可追溯”治理机制。在建立“小微权力”可追溯机制的同时,着重健全完善“小微腐败”治理工作本身的可追溯机制。建立了治理工作专项台账,对“小微腐败”治理三年行动总体工作落实、信访案件查办、整治立项推进等情况及时记录,季度备案。实行督导和监测评估机制,对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及治理整体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对年度计划的整治项目,实行一立项一评估;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完成情况,实行总体监测评估,确保整治任务件件落实,整治目标层层推进,实现长效化治理。(淮北矿业集团纪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tszs/p/94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