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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桂古代清官廉吏丨张鹏展:一心为民惩酷吏 百年家训传清风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2

  

  

  张鹏展像

  张鹏展(1759—1840),字南崧,巷贤乡留仙村人,壮族,诗人。曾祖父张鸿翮,是清初著名的壮族诗人;祖父张友朱是庆远教授;父亲张滋是全州学正。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考取拔贡,当年秋大举于乡。第二年成进士,入翰林院,为武英殿纂修。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充云南乡试副考官,后升福建道监察御史,巡视南疆一带。嘉庆十四年(1809年),迁光禄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奉天府府丞,兼管学政,又转太仆、太常二寺卿。翌年,充山东乡试正考官,随之提督山东学正。又升任通政使司通政使。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辞官回乡,在家乡待了二十年。先后受聘于秀峰(桂林)、澄江(上林)、宾州(宾阳)等书院山长,造就后学,培养了不少人才。

  

  道光二十年(1840年)卒,寿约八十岁。著述有《谷贻堂全集》《离骚经注》《芝音山房诗存》《读鉴释义》《女范》等,大都散佚。编著有《山左诗续钞》《峤西诗钞》《宾州志》等,今存。

  

  心忧百姓清廉为官秉正气

  

  张鹏展为人持正不阿,敢言直谏,同情劳动人民,且时常劝诫家族中的子弟:居官必思于物有济,遇事惟求此心所安”。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京城一带遭大水灾,乡民缺衣少食。张鹏展奉旨救济灾民,日夜劳瘁,派遣擅长游泳的人摸清水路,用大绳索互相牵引,抢救灾民,并引渡灾民脱险,赈以衣食,全活者三万余人”,为百姓重建家园,修缮房屋。

  

  嘉庆二年(1797年)告假返回广西,居家三年。看到各级官吏借采买兵粮,敲诈勒索,层层加码,百姓苦不堪言。张鹏展便于嘉庆五年(1800年)上疏《奏请严禁采买以安民心疏》,奏疏中详细陈述了上林县采买的各种弊端,说臣告假省亲回籍,家居三年,又往来经数省之遥,知民间之不便,莫甚于采买,而易生扰乱,亦莫甚于采买。凡地方官无不欲借采买以网利,各省民情,民无不受采买之累……臣原不宜言本地之事,第一邑如此,各邑亦不相远,一省如此,各省亦不相远,特臣就知之详者,不敢不缕述,以见采买之弊也。”大力控诉地方官借采买谷物一事剥削压榨当地百姓,字字恳切,皆从肺腑出发,为百姓呼告。当他的奏疏呈上时,朝廷非常重视,即刻下令严禁采买,以安民心”。

  

  张鹏展心系家国,敢于上书直谏,除《奏请严禁采买以安民心疏》外,其余奏疏收录于《陈民风吏治疏》,所请之事皆涉及边事、科举、铸币、剿匪等百姓安稳的民生问题。

  

  弹劾酷吏刚正耿介为表率

  

  张鹏展在朝为官期间,刚正耿介,不畏强权,屡次受到皇帝嘉赏,颇得同僚信任,百姓爱戴,而他数次向朝廷弹劾金光悌的故事,仍流传至今。

  

  金光悌,生于乾隆年间,字汝恭,号兰畦,安徽英山人,精于律例。早年为官期间,金光悌曾主审和珅贪污一案,铁面无私,严词拒绝和珅夜送八百金、托人说情,终让和珅伏法,被世人推崇为清代包公”。但是,随着他权位升高,名声渐广,便开始阿谀奉承嘉庆帝,擅专朝政二十余年,包庇贪官酷吏,引起众多朝臣的不满。时任御史的张鹏展上书告曰:以天子之刑部,而金光悌一人擅专二十余年,其余司官皆出门下。故使比昵为奸,无阻之者,良可慨也”。然此次张鹏展的上疏并未引起嘉庆帝的重视。

  

  江西举人彭良馵,与金光悌有姻亲关系,便贿赂金光悌众多钱财,为自己儿子买办官吏执照,御史初彭龄悉知后,上书弹劾金光悌徇私枉法,金光悌虽被降职,仍补刑部员外郎,协助秋审案件。嘉庆六年八月,金光悌授光禄寺少卿,久不愿赴任,且淹留刑部期间,徇私更甚,经手案件,冤狱众多,致使民怨沸腾。张鹏展随即奏请金光悌办理秋审冤错案件九十余件,不应久滞刑部:光悌在部久,平日毁多誉少,停其兼部”。张鹏展上疏后的第二天,朝廷就下令让金光悌即刻离任刑部。金光悌离任刑部的消息一经传出,百姓们拍手叫好,争相庆贺。

  

  忠孝为本百年耕读承家训

  

  张鹏展在《峤西诗钞序》中云:夫山川之精气为人,人心之精气者为言,言之委婉成文者为诗,其发抒人伦之日月之间,为忠爱,为孝慈,为节义,为廉介。”他认为,诗可以言志,可以抒情,而忠、孝、廉、节则是他始终坚守的原则。

  

  时过数百年,在张鹏展的故居,南宁市上林县巷贤镇留仙村旁的平山石崖上,仍有他亲手书写的忠孝廉节”四字,劝勉着后人,忠心报国,孝悌传家,廉洁为官,节义济和。

  

  张鹏展亦曾手书一副楹联: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入则笃行出则友爱”,高悬于家宅数百年,出入可见。一句句满载殷切期望的家训,代代传承,时时自勉,成为张氏一族百年繁荣的无价箴言。

  

  其弟子韦天宝有诗可证,云:世德绵延久,熙南秉铎隆。诗书传旧业,忠孝振家风。挂印官何恋,交章志自崇。彽徊谈逸事,模范有谁同。”(上林县纪委监委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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