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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清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展征集启事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深党史学习教育,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晋中市纪委监委、晋中市委宣传部、平遥县委县政府、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定于2021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在中国(平遥)监察文化博物馆,举办第四届“清风正气”主题摄影作品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联系实际、贴近生活,生动形象、寓意深刻,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从中受到廉政教育和启示,不得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2.作品要富含思想性、注重艺术性、体现时代性。一是赓续精神血脉类。包括反映党的光辉历史,以及学习、传承和弘扬党史中蕴含的一系列伟大精神的摄影作品,反映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的先进成果和奋发姿态的摄影作品。二是正风反腐肃纪类。包括反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成果的摄影作品,反映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忠诚履职过程中的担当形象和精神风貌的摄影作品。三是树新风扬正气类。主要包括反映清正廉洁优秀品格的作品,以及反映优秀家风、邻里互助、尊老爱幼、热心公益等良好社会风气的摄影作品。

  3.作品可以通过对自然景物、文物古迹的艺术表现手法来寓意所反映的精神本质,注意不可以翻拍画图作品、工艺美术作品。

  4.纪实类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色彩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创意、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要素)。

  5.参展作品拍摄时间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12张,算一件),黑白、彩色不限,传统、数码不限。

  6.每人应征投送作品数量不限,鼓励以单位组织报送。组委会秘书处仅接受jpg格式的电子文档投稿,文件数据不小于1M。

  7.每幅作品标明“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联系电话”,以及作品有关文字说明。对于标注信息不准确导致不能参展参评,责任自负。评奖结束后,秘书处在展览、编印画册、媒体宣传可对作品名称进行编辑,不同意者请书面声明。

  8.参展作品请报送至邮箱dsjqfzqztsyz@163.com,联系电话:0354-5624930,联系人:杨思敏18603422544。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24时截止。如遇提前或推后以组委会公告为依据。

  二、奖项设置

  1.第四届“清风正气”摄影优秀作品大奖,入选作品1幅。奖金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受邀参加平遥国际摄影大展颁奖揭晓活动。

  2.第四届“清风正气”摄影优秀作品奖,入选作品10幅,每幅奖金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受邀参加平遥国际摄影大展颁奖揭晓活动。

  3.第四届“清风正气”摄影优秀作品提名奖,入选作品10幅,每幅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三、参展须知

  1.参展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约束。

  2.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主办、承办方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并不再另外支付稿酬。

  4.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实行落地接待,主办方不承担相关交通费用,奖金按国家规定纳税。

  5.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晋中市纪委监委

  晋中市委宣传部

  平遥县委县政府

  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组委会

  2021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tzgg/2021051124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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