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金额不大,反映的却是纪律意识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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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严格履行一名基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财务规范。”近日,当收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巡察村(社区)第一巡察组下达的关于违规入账的立行立改通知书时,姬石镇韩庄村党支部书记郑重表态。
在前不久的巡察中,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查阅村里账册时,其中两张50元的羊肉炖锅店定额发票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些发票附在去年1月份购买办公节能灯的报销凭证后,显然不符合规定。巡察组随即对该村报账员进行谈话问询,并进行了实地走访,确认节能灯是由村里电工购买和安装的,在报销时,报账员没有仔细审核就装订入账了。
“看似涉及金额很小,反映出的却是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巡察组组长牛颖鹤表示,村“两委”班子刚换届,巡察正好是一个强化思想认识、促进纪律约束的良好契机。
鉴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要求该镇举一反三,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各村相关干部开展财务知识学习培训,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报销程序,对村级财务及时进行阳光公示。
“巡察无小事,以小见大,举一反三,从政治的角度去发现问题、抓好巡察整改,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夯实基层治理的根基。”该区纪工委书记、党工委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赵洪亮说。(牛颖鹤 贾真真)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05436775fc414beebef0a81550eea6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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