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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多措并举 推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以往我们企业案件不多,自己很少能有机会参与审理工作,通过这次全程参与案件审理,让我更加全面深入地掌握了规范完整的办案程序……”近日,抽调到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乌江能源集团纪委干部对此次抽调学习深有感触。

  这是该组推行“以案代训”机制,有效提升省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的一个缩影。

  为推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从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完善制度、建好队伍方面着手,不断提高省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

  在具体实践中,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统筹省管国有企业纪委力量,重点对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疫情防控、企业发展等任务强化联动督查,建立健全政治监督清单,实行台账式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为抓实抓细日常监督,该组以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情况为小切口,强化督促指导。在近期召开的省国资委系统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上,督促指导省国资委党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量体裁衣”,与部分省管国企签订个性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夯实“3+1”监督工作格局,完善室组月会商机制,与省国资委党委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  “五个工作机制”,建立《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文书移送流程》《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处置(分办)工作办法》等5个制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工作。

  此外,该组还探索建立了省管国有企业审理人才培养机制及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审理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规范队伍管理,并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分期分批抽调省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审理人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干部业务能力。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二十四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yw/202105/t20210508_68019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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